夜yang鸟 第283节(2/2)
目前看来,刘锋鸣这个案
追究真凶的意义已经不大,因为是刘锋鸣先拘禁小心和戚晚在先,而且在拘禁过程中有过威胁、恐吓,甚至威胁到小心和戚晚的生命,所以即便是戚晚和小心联手杀死刘锋鸣,在法律上也属于正当防卫。
站在江
的角度,他认为这件事已经没有辩解的余地,但就在这个时候余钺提供了一份笔录。
笔记中记录了戚晚每次发病时的表现,她在
神混
的
况
还能像是正常人一样
事说话,当然那
状态是疯狂的,可是在过程中却依然有自己的一
规律,且
备条理
。
也有些人提
质疑,要让绑架罪的
质变成故意杀人罪,就要先证明受害者是被绑匪故意杀害。可现在张大丰和周
生的案
不满足这个条件,故意杀人罪实在牵
。
在一连串的犯罪事实面前,那些所谓的主观上的“曾有过动摇”就显得微不足
了。
而所谓的逆转,江
没想到,他会在余钺的笔录中发现端倪。
等到事发之后,戚晚逐渐恢复意识,发现现场混
,张大丰倒在血泊之中,她不知
该怎么办,就只好
据有限的认知和常识将现场拍
来,并删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余钺的笔录等于侧面证实了戚晚的病一直没有痊愈,而且他还提到在十三年前案发当晚,他见到的戚晚也
于同样恍惚,像是“灵魂
窍”的状态。
清醒之后,戚晚对自己
过什么一无所知,她的记忆会
现断片,有时候会记得一些,却以为那些都是自己
的噩梦。
余钺叹了
气,回
:“我说的是事实。”
事实上,余钺的笔录影响最大的也不是刘锋鸣这个案
,而是十三年前那个雨夜。
郗晨的自首
节更为主动,还提供大量证据协助警方破案,那次直播
容也因此成了最重要的视听证据。虽然直播里提到的
容并不是每一件都能找到直接证据,却给警方后面的调查提供线索指明方向。
这个案
对郗晨、辛念和戚晚最为不利的
就在于,她们最初是有杀人动机的,否则就不会联手骗张大丰,并给他
药。
不过在这个案
里,郗晨、辛念的
况又和戚晚不同。
江

:“你说的是事实,但这些事实有相当一
分是来自你个人的判断,而你的判断是掺杂个人
的。你知
无法判断她什么时候发病,什么时候正常,所以你就提
‘疑
’,让所有人都以为她的发病是不确定的,随时都有可能,这样就不能否定她在案发当晚发病的可能
。”
有些人认为,虽然郗晨三人是被迫走上绝路才犯案,但绑架本来就是重罪,何况在绑架中人质意外
亡,就算不是绑匪动手,也是因为绑架而导致的,这就属于故意杀人罪。
江
一条条细数着余钺的笔录
容,包括余钺
的笔记,余钺提供的其他线索。
类似这样的争议还有很多,网友们吵得不可开
,并且乐此不疲地寻找对方“辩友”的漏
,利用法条各
反驳。
余钺虽然没有直说,但等到这些
容送到辩护律师手里,必然会将次作为疑
,指
戚晚在作案时的
神状态不稳定,很可能是在发病。
在控制住张大丰之后那数个小时中,
照她们自己的说法,她们曾有过动摇,设想过不杀人的
理方式,但最终还是搭
去两条人命。更有甚者,事后她们还联系上靳寻,请靳寻代为
理现场。
也就是说,那个晚上或许戚晚大
分时间都是正常的,却在张大丰和周
生发生冲突的几分钟
受到
刺激而病发。
许多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和法
上都有过类似的说辞,比如“我不想杀他的”,“是他
我的”,“我想过收手”,“我也不想这样”等等,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证据,看事实。
余钺作为戚晚最亲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有机会记录
戚晚日常的人,他提供了一份详细的笔记。
当然,这些讨论不只专案小组在关注,和这个案
有关的其他人,比如姚珹、周淮、余钺,以及郗晨三人背后的律师也都在讨论研究。
现在外界对这个案
的争议也比较大,尤其是在郗晨以“黎湘”的面貌
现在直播中,自编自导自演了一
好戏之后。
加上她们三人当初都是未成年,郗晨获得量刑的机会非常大。
笔录的时候,江
就问过余钺,既然
院后病
反复,为什么不告诉戚晚,为什么不送她回医院继续治疗。
至于绑架罪的定论,虽然郗晨三人和周
生有过使用暴力、麻醉药
的方式来作案,但他们没有勒索财
,只是想拿回被人勒索的照片和视频,这最多只能算非法拘禁吧?
首先,必须是
神病患者犯罪,戚晚符合。第二,必须经过司法鉴定程序,戚晚也符合。她的发病历史和住院材料早已递
,确认无误。第三,是目前比较有争议的一
,那就是在犯罪时要确定戚晚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无法辨认自己正在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要么就是戚晚搞不清楚自己在犯罪,要么就是戚晚控制不了自己,因此导致悲剧。
照目前的证据来看,戚晚在案发当晚
事说话是有条理和逻辑的,在张大丰和周
生相继倒
之后,她还给两人和现场拍了照片,还知
删除监控视频中自己的
分。案发之后,戚晚和郗晨、辛念还在雨中商量
一步对策。
至于拘禁期间不慎导致张大丰死亡,也不是她们希望发生的,是不是定
为故意伤害或是过失伤害比较妥当?
事实上在戚晚住院期间也曾多次发生过类似
况,
院后改善许多,只偶尔发生。
姚家那边再度采用舆论攻势,试图利用法外之地对执法者造成压力。也因如此,原本不明真相的网友们,通过各
匿名账号的爆料逐渐了解十三年前案件发生的始末。
但从社会影响上看,“黎湘”作为公众人
,年少时犯
命案,而后又一直以健康的荧幕形象示人,这个案
也因为她的公众
份而引起轰动,确实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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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问:“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你的前途,你的工作,你的家人。戚晚就算能过这关,也会被政府安排
行治疗,你们以后不可能再在一起,除非你连警察都不
。你不觉得可惜吗?”
还有一
解释是,从这时候开始戚晚就已经有了“代
角
”的表现,这和她后来发病的表现吻合——她有
神分裂,她有表演
,她用代
角
来逃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
份、
格。
从量刑角度上看,郗晨和辛念占据的优势是自首
节,且两人一直在默默收集靳寻的犯罪证据,而戚晚则有
神分裂症“护
”。
再者,这个案
是由郗晨而起,提
对张大丰
手的人也是她,除非在案件当中发生逆转,否则她的主犯
份很难撼动。
如果她当时正在发病,这些步骤不可能完成。不过最终判定还要看法
审讯结果。
直到江
话锋一转,说:“从你拿着安闲的
版
和戚晚的稿件去找戚沨的时候,你就已经在铺垫了。你要有机会接
这个案
的人,都接收到一个信号——戚晚的
神分裂是间歇
的,发病没有规律,她一直都不正常。”
要佐证这一
也不难,戚晚在写小说之后也曾有过“角
扮演”过于
戏的表现,她还会将自己代
杀人犯。
的那样,只要医院给诊断,或者犯人装疯卖傻就能蒙混过关。这里面有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余钺的解释是,戚晚不想再回去,而且就那么两三次,
况不算严重,他不希望给她造成太大
神压力,私底
也问过医生,这
况是否要回医院治疗。而医生的答复是,先观察看看,如果有
一步激
行为,就要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