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如夏hua二(2/3)

依稀记得那是早时节,华北平原惯有的沙尘暴天气。在去火葬场的路上,路边的桃正开得鲜艳,在狂风中凌不堪。落被风卷起,消失在漫天沙尘之中。祖父的生命就如这桃,在他死去后,留了我们这些果实。祖父生前喜草。狗和猫甚至驴羊他都很有耐心的侍。每逢夏,他的小院里总会团锦簇,翠绿滴。虽是些叫不名字的乡,却自有一番韵致。那时候我常常坐在旁边看上半天,总觉得那是世间最为纯洁和丽的事。为它们绚丽的彩着迷。有时候祖父会在旁边修剪草:剪掉多余的枝叶,掉杂草。被剪掉的枝叶和杂草混在一起,散发着辛辣的芳香。冬天,祖父经常一只手抚摸把蜷作一团的猫,另一只手扶着叼在中的的烟袋坐在云吐雾。他的烟劲儿很大,我们兄妹几个经常联合起来反对他。受不了重的烟味,却眷恋小屋的温而不想去。这时候,他会停止烟,烟袋,认真清理里面的烟灰。然后放在布袋里,系好绳,再平放在盛着烟叶的致篮里。那个篮是用一野草晒编制而成。没有上学的冬天,我们几个经常坐在乎乎的炕上听祖母讲故事。当天逐渐暗来,他们会让我们赶快回家。祖父会在煤炉上炒一个酒,不放盐,黄灿灿的仿佛一块质地上好的绸缎铺在黑亮的锅底。香味充满整个小屋。他是生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六个儿女并没有能够真正理解他的。他和祖母也是在多年的磨合之中学会彼此宽容,年轻的时候定有过激烈的行为和言辞。伤心那是肯定的,因为他们的没有一丝相似。不过晚年他还是幸福的,毕竟可以照自己的喜好去自由的生活。临死的时候对世界并无多少眷恋,唯一放心不的竟然是那没有大的小驴。这个愿望最终落空。那小驴不听别人的话,整日滴最终只能被卖掉了。时间带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决定要把他带走了。生即面对死,还有什么能与日月同辉,永垂不朽呢。每当思考这个问题,我顿觉生活廖无趣味,人生一世究竟为了什么存在呢。我是不会得到答案的,也许不断的会和经历,当生命燃尽的那一刻我会明白。爷爷去世后,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死亡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离去的意义不在死亡本,带给别人的才是真谛所在。两个人能够在一起生活六七十年就算是罪孽也是着缘分在里面的。我不能理解他们当初的结合,姑且认为那是一宿命。年少的时候对这些都是极为反的,尤其能够激起我的叛逆绪。那时候我不相信宿命,觉得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更不曾注意到他们结合以后的时光中有着怎样微妙迟钝的改变。直到后来经历的事多了,我才明白任何一件事都有其存在的合理。这必要不需理去诠释,在时间的河中,亦能渐渐悟。最终是领悟了,她心里最清楚的那一刻应该是祖父弥留之际。没有人能够准确知的想法,因我们都不是和爷爷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人。旁人说再多安的话也是隔靴搔一味地苍老去,没有几天,便拄上了拐杖。额的皱纹更,仿佛一时间刀刻上去的。发懒于梳理,任它们在鬓角糟糟的随风飞能说一些活人里的话,想象爷爷在天堂的好生活。原是很封建的人,这时候却看透红尘似的明白过来。他对我们的话苦笑,那只是你们想的,人死如灯灭,谁知呢!活着的时候好好过就行了。说着说着声音就变了,带着哭腔和追悔,也让我们跟着她一起伤。我憎恨贫穷,因为它如影随形,无法摆脱。小时候,周围人们的生活平都在一个层次,我没有发现贫穷的存在,以为富人不过是日积月累所得。时间了,我们自然也会成为富有的人,可以说小时候的从来没有得到满足。那时候喜吃香蕉,经常梦想着有许多的钱都拿去买香蕉,堆成山吃也吃不完。对画画着迷的时候,觉得如果哪一天拥有了它们一定能画栩栩如生的鸟鱼虫。每天晚上都会梦,几乎都是突然没有任何理由的拥有了渴望已久的东西,然后就是忘乎所以的狂,梦醒时分亦不曾到失落,只是对梦里的向往和追求,希望有一天梦成真。这些都是拥有足够的钱就能实现的梦,然而小时候并不会持,任何想法都不会久。现在想来它们幼稚可笑,甚至无知,却是本能的渴求。不像成人后,为了赚钱为了名利为了一切其实并不重要的东西而违背意愿和良心,乃至不择手段。对别人的拥有(当然也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红嫉妒,还带着恨意算不算人的本,我不能确定。我认为应该是的,我怀疑这个世界存在不以喜,不以己悲的人,除非他经历了很多,懂得富贵如云,并且最终一无所有。小时候,父母告诫我和妹妹,别人的东西再好也是别人的,如果想要,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争取。他们自力更生,信奉求人不如求己。受他们的影响,我的生活独立完整,习惯一个人完成所有事,这和一个人的自尊程度是密相关的。从各事实来看,人穷志短这句话有一定的理。本来于逆境,知难而上的人毕竟不是多数,更多的人喜安稳平定,自暴自弃者也有之;另外,从商业角度来说白手起家自然比不了资金雄厚者。贫穷能够消减一个人的意志,即使当时的理想多么伟大,在经历更多的挫折打击甚至血本无归时,还有几个能够站起来顽地走去呢,他有走去的资本吗?更不用说那些本来就没有鸿鹄之志的人了,他们一辈除了温饱类的世俗追求还有什么?我是上了师范,才明白富有的好,同时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贫穷,以至现那么多的尴尬。狂妄自大几乎是富人的通病,特别是那些自诩为中产阶级的家伙,从来没有低走路的时候。我记得那是师范二年级的时候,一富家女由于篮球比赛负于我班,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我一个掌。凡是有血的人我想都会还手的,当时我们就打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这样气愤,并且对她的行为到不解和可耻。我向来讨厌集活动,更不用说为了所谓的荣誉像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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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我最害怕的,我经常躲着他走路。那是育加试时期,他就像一个幽灵一样跟着我。如果课我没有在单杠旁边,他一定会找到我,在众目睽睽带我到单杠看我练习。没有想到即将毕业,却是这个平时让我畏惧的人打开了我的闸门。那些面目平庸的人和寻常的破旧教室让我开始产生留恋。这是我第一次对除了亲人以外的事有这觉。死亡与生命对峙,让我费解和着迷。小时候觉得死亡可怕,刺圈、白的孝服、揪人心魄的唢呐声以及燃绕纸钱的火焰和灰烬都让我望而生畏。外婆去世的时候,妈妈撕心裂肺的痛哭令我到害怕。本来我是不伤心的,但想到她没有了妈妈,我也禁不住泪,那是因为同和可怜。外公在我上师范的第二年哮发作而去世。曾经有过几次病危,他都觉得大限已到,嘱咐我的只有好好学习一句话。在他去世的那个夜晚我从县城骑着自行车回到小镇,但我没有去看他。素来我都是不喜很多人在一起的场合。是十一月晴朗的夜晚,月亮满满的在树梢挂着,有稀薄的雾气渐渐笼罩。万籁俱寂,耳边只有橡胶车带与路面的沙沙声。能看见自己的影不断和树影重叠。我心中并无悲伤,只觉得他的死去对于他自己亦是解脱。病痛的折磨让人不堪忍受,每当哮发作他的脸就会憋成紫,床单已经被他抓坏了好几个。生命到了退两难生不如死的地步,真的不如。在死亡面前,平凡的人亦是动,维持生命是唯一的愿望。留得青山在,生命是延续望的资本。自杀的人是因为绝望或者没有望的麻木。死亡有时候来得突兀。在我师范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祖父患上白血病。没一个月便驾鹤西游。我依然是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但我并没有什么觉。失去了,悲伤亦是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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